林媛一向爱面子,之前拿了不知多少冠军但她的名次屈居温黎之下她又怎么会甘心?!
“亏我以前还以为林媛有多厉害呢,居然还是赢不过温黎”
“是啊是啊,比起温黎简直差远了!”
“看来要不是温黎一直在国外参加比赛,林媛根本没办法在Z市拿到那么多冠军。”
林媛听着观众指指点点的声音,气得脸色发白。
她林媛还从来没有受过这样的委屈,都是温黎!
这个贱人!早知道四年前就不该这么轻易的放过她!
林媛又生气又丢脸,恨不得在比赛现场找个地缝钻进去。她正左顾右盼,正好看到了坐在观众席上的凌肃。
林媛脸上的愤怒一扫而光,她开心地冲着凌肃扑过去。
凌肃却像没有看到她似的,走到了温黎身边。
“恭喜你。”凌肃笑着对温黎说。
虽然四年前温黎抛弃了他,但不知道为什么,知道温黎今天有比赛之后,他还是特意推掉了所有的会议,来到了比赛现场。
他还为温黎买了一束粉红色的鸢尾花。
凌肃觉得自己简直是疯了。
他还想继续对温黎说些什么,却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一束白玫瑰打断了。
凌肃朝着拿白玫瑰那只手的主人看去。
是个陌生的男人,虽然只是穿着一身帅气的运动服,但却掩不住身上的贵气。金黄色的头发和湛蓝色的眼眸显示着他混血儿的身份。
此时这个陌生的男人却和温黎相谈甚欢!凌肃感到了巨大的危机感。
“云之,你怎么来了?”温黎惊喜极了。
楚云之笑着看着温黎,眼神里满是宠溺:“特意不让钟泽他们告诉你,当然是为了给你一个惊喜啊。”
“喏!”楚云之晃晃手里的花,示意温黎收下,“这可是你最喜欢的白玫瑰!我特意买来的,喜欢吗?”
凌肃冷冷的看着那束花,心里却有些疑惑,白玫瑰?
他明明记得,温黎最喜欢的是粉红色鸢尾花啊。
四年前,在隐约届初露头角的温黎和凌肃相识。当时的凌肃刚刚接手家族企业,集团中的那些老狐狸总是想夺取他手中的实权。
凌肃一直在承受着经营家族企业的巨大压力,凌母却毫不体恤他,一直逼迫他和林媛恋爱。
就是在这个时候,温黎出现了。
温黎富有朝气又年轻漂亮,因为斩获了国内许多歌唱比赛的奖项,被媒体称作“音乐届百年难得一遇的黑马”。
凌肃还记得他第一次遇见温黎的场景,他去代表集团出席集团赞助的歌唱比赛。温黎高超的技术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。
没有想到这样有天赋的人居然是个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孩子。
温黎站在领奖台上,抱着粉丝送来的粉色鸢尾花。明媚妍丽的笑容就像一阵风,吹到了凌肃的心里。
后来,凌肃和温黎在一起之后。温黎笑着对他说:“阿肃,以后每次比赛都要送我粉红色的鸢尾花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