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革大计:中国改革的探索历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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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70周年专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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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的这些试点。为中央决策和在全国推行企业扩权试点提供了有益的经验。

1979年初,国内各界人士纷纷呼吁,要对企业进行改革。

当时,《人民日报》专门发表社论,明确提出:改革的“当务之急是扩大企业的自主权”。

同时,许多经济学家都对这项改革,寄予了希望。经济学家廖季立认为,改革的中心是围绕扩大企业自主权来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。

与理论界的呼吁相呼应,四川、云南等地企业改革试点的成功,也给中央做出决策提供了重要经验,在这种环境下,中央也加快了对企业改革的推动工作。

1979年初,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找袁宝华谈,要求国家经委认真研究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。在作了一些调查研究之后,国家经委研究室搞出“扩权十条”。

3月13日至20日,国家经委在北京召开企业管理改革试点座谈会,与会的企业代表,对“扩权十条”都热烈拥护。

4月5日,“扩权十条”被提交到中央工作会议,予以讨论。

在此次中央会议上,李先念作主题讲话,他提出,要把扩大企业自主权列为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四个“原则和方向”问题之一,要把企业经营好坏与职工物质利益,挂起钩来。企业办得好,职工收入可以高一些,集体福利和奖金可以多一些,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。

于是,会议在企业是否扩权问题上,“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”,但在扩权的限度上有分歧。

接着,李先念说,哪些事情应由中央和地方部门管,哪些应由企业自己作主,还需要认真调查研究。

最后,“扩权十条”在会上得到了认可,并予以原则通过。

1979年5月25日,国家经委、财政部、外贸部、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物资总局、国家劳动总局六个部门联合发出《关于在京、津、沪三市的8个企业进行企业管理改革试点的通知》。

该《通知》确定了在首都钢铁公司、北京内燃机总厂、北京清河毛纺厂、天津自行车厂、天津动力机厂、上海汽轮机厂、上海柴油机厂、上海彭浦机器厂等8家企业进行企业改革试点。

在具体改革措施上,《通知》提出,改革企业管理,首先必须扩大企业经营管理的自主权。

此次由国家6大主管经济的部委,联合发文提出改革,可见中央对企业改革的重视。

通过试点,改革对于调动企业增产增收的积极性,产生了明显的效果。在这些先进单位的带动下,许多地方和部门管辖的企业,也仿照这8个试点企业和四川省的经验,自定办法进行试点。

1979年7月9日至13日,全国工交会议在四川成都隆重召开。

此次会议由国务院副总理康世恩主持,财政部长吴波,专程到会听取意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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